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工作安排,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为科学、规范地做好统计工作,请依照《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常大怀〔2020〕55号)《常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等级认定办法(试行)》(常大〔2023〕4 号)、《常州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常大〔2023〕5号)文件要求,做好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以我院作为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的科研成果,2023年度如有科研成果遗漏统计的可补充统计,其他年度遗漏成果不再进行认定。
三、统计内容:论文、论著、成果鉴定、科研获奖、专利、横向项目、纵向项目。
四、支撑材料具体要求
1.论文扫描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底页,知网或万方或维普检索证明截图(必须提交),以上材料须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2.论著扫描件:封面、版权页、序言或前言、目录、封底,以上材料须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3.论文转载、索引:具备资质的检索机构所出具的证明,须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4.鉴定、科研获奖、专利:发证机关出具的证书,须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5.纵向项目:立项通知(PDF文档);
6.横向项目:合同文本(PDF文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未正式见刊或出版但已被录用的论文和著作不作统计;
2.纵向项目一般立项时给予业绩分,结项后不再重复给予业绩分;
3.科研业绩与教研业绩不重复统计,只测算一次业绩分,重复申报会违反学术诚信原则;
4.教研项目、校级项目、人才项目不在科研项目的统计范畴内。
六、统计方式
请各位老师登录怀德学院科研成果申报系统线上填报相关成果,登录网址:http://1.51.46.122,操作说明见附件2,必须在怀德学院内网方可访问登录,外网无法访问,系统开放时间截止为2024年11月29日11点。
联系人:徐老师 0523-85120277
附件:1.常大怀〔2020〕55号 关于印发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的通知(http://hdc.cczu.edu.cn/hdxxgk/2020/1117/c7717a242852/page.htm)
2.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科研成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x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