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院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二、立项目的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学科范围在理、工、农、医等学科门类。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研究期限为2025.07-2027.07)。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分A类和B类,A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B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由负责人自行筹集。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在申报同意自筹的项目中评审立项。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自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筹措)。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鼓励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五)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面上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的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获得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六)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七)实行限额申报方式,学院限报10项。
五、材料报送
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四份正反打印,其中三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另外一份只打印申报书;电子版)
请于4月21日11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怀德楼921,电子版发送邮箱xuyuele@smail.cczu.edu.cn。逾期不接收申报。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23-85120277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doc
2.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3.学科分类与代码.pdf
4.经费自筹或配套承诺.doc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