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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院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319

各系、各部门:

近期多地发生多起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根据苏教安函〔2024〕5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教安函〔2024〕7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月24日省教育厅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常州大学关于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排查责任,逐一对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着手整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

二、全面自查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系各部门对所归属本部门的房屋及教职工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对配电房、强弱电间、风机房、水泵房等后勤保障用房着重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隐患,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记录在案,并及时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形成书面材料汇报学院。

三、整治范围

学生宿舍、教师公寓、教学楼、食堂、实验室、经营单位、体育场馆、施工场所、后勤保障用房、所归属本部门的房屋等重点部位及校内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四、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工作管理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及其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逐级按岗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知晓消防安全职责,对本单位主要风险区域的相关火灾风险掌握不清;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责任人不清楚相应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3.消防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记录不及时、不齐全,火灾隐患整改未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4.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未落实双人持证值班要求;进行电气安装、维护的电工未取得相应资质。

(二)火灾风险源管控不严格

1.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校内建筑采用彩钢板尤其是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2.电气线路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存在过热、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防雷击保护装置。

3.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 工具违规在室内、楼梯间、公共走道、门厅等部位停放和充电,违规将蓄电池带至室内充电。

4.对携带火种及违规吸烟等行为的检查和监管不力;违规 设置明火设施,违规使用、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 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等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缺失、损坏。

4.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师生、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共用区域未明确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四)重点场所及部位管理不力

1.学生宿舍。私自接拉电线、使用电炉、电取暖、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采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违规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器具;宿舍值班室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未按要求至少每两小时组织开展一次夜间防火巡查。

2.教师公寓。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将电动自行车推入或将电池带入室内充电;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公寓;私自在楼道内乱堆物品堵塞疏散通道。

3.实验室。重要危险源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安全信息牌内容不全面;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未按要求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应急喷淋进水阀未设为常开状态;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未正常工作。

4.办公室及所归属本部门房屋。办公设备接线松动、绝缘不好;电线老化、电器存在故障;电器设备线路较多;易燃物品放在电器旁边;多设备共用插座且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办公电器设备长时间使用不关电源。

5.计算机房。未设置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和生活用电加热器等明显标志;存放腐蚀性物品、易燃易爆品和其他引起安全隐患的物品;未严格控制维修机器使用的酒精、丙酮等易燃溶剂;存在使用易燃易爆品擦拭、清洗带电设备等行为。

6.图书馆。未设置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内以及防火标志;管理人员下班,未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灯开关及电器设备。

7.食堂。厨房未与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燃气管道、连接软管、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存在破损、泄漏和老化现象;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切断阀;违规使用“环保油”等醇基燃料;炉具未定期检测和保养;液化石油气钢瓶未定期检测,存在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违规情况。

8.校园施工场所。工人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限流保护装置,没有设置专用的电动车停放区域,易燃易爆等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未分类妥善存放,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9.后勤保障用房。配电房、强弱电间未设置严禁烟火、高压危险等警示标识牌,室内电缆线未放置在电缆沟内,风机房、水泵房内违规放置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配电柜、电缆接头等处的绝缘材料磨损、老化。

五、联合检查

学院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办公室及所归属本部门房屋、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施工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实地检查。

六、时间安排

2月28日-3月1日,各单位自查自纠;3月5日-8日,安全保卫处组织系、部进行联合检查。

七、材料上报

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清单》(附件),并于3月4日前将相关检查材料的纸质版(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交至怀德楼711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安全保卫处邮箱 hd110@cczu.edu.cn。(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85120061)。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清单.docx 

安全保卫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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