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 119 号)、《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泰医保发〔2023〕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9月21日下午,靖江市医保中心深入我院讲解在校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靖江市医保中心基金征缴科黄萍讲师和靖江市医保中心待遇支付和异地就医科刘燕讲师围绕《2024年度靖江市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专题培训》和《居民医保政策解读》展开讲座,内容涵盖医保征缴对象、时间;保费减免政策;待遇享受时间和具体事项;异地就医相关事项,鼓励学生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
此次讲座使同学们了解到医疗保障体系和大学生参保后的就医权益,增强了学生学籍地参保的意识,以实际行动落实大学生医保政策,关心我院学生的权益。(通讯员/马文喆 审核/范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