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0-05-13浏览次数:101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泰教师(2020〕4号)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推荐教职工参加“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评选活动,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参评。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评议组,负责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组  长:李伟明   刘春林  

成  员:刘茂灿   陈德云    刘育猛   王  峰   余海洋   

陈   平   马庆功    张锁龙   张志军   郑明方   

余兴无   卓  岩     刘   腾   闫秋羽   李志林

陈仲平

推荐评议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门。

二、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总名额为1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最多可推荐1人,参加学院的选拔。

三、评选条件

参选人员需为2019年底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或曾任教10年以上的学院管理人员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甘为人梯,事迹感人。

2.关爱学生,立德树人。把德育工作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尊重学生人格,循循善诱,严慈相济。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3.锐意进取,探索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潜心钻研业务,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业绩突出。

4.廉洁从教,人格高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尊重家长,家校沟通有方,社会满意度高,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乐于奉献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优先推荐。

四、工作流程

5月20日前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报名。填写《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推荐表》(word,A4纸打印)和《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推荐人员名册》(Excel,电子表),附相关佐证材料交人事部门审核汇总。

5月29日前  学院召开推荐评议会议,确定学院推荐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月5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泰州市教育局。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标准,注重一线,好中选优。推荐的对象必须有具体、典型、生动的事迹。

 

 

 中共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3

 

 

附件1:泰教师(2020〕4号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0428.doc

附件2: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推荐表.doc

附件3:2020年师德推荐人员名册.xls 

 

 

  


热点新闻
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