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0-22 访问次数: 1362 |
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我院拟定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上旬召开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现将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拟定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上旬在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怀德楼报告厅召开。 二、会议主要任务及议程 1、听取、审议关于召开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3、选举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 4、选举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代表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 1、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本次大会的代表为110名(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名额分配覆盖各个系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其中非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各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三)代表产生办法 正式代表的产生以各系部班级为基层选举单位,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上下结合、反复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通过学生代表会议民主协商,按照不低于20%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四、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具有大会正式代表资格。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和支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工作学习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乐于为学生服务,未受过纪律处分,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安排,为人诚实,作风正派,能够积极代表和维护学生利益,受到广大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定人数26人,通过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31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2、委员候选人覆盖各个学院及主要学生组织,候选人产生办法详见《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过去两年学生会工作的成就,广泛宣传学生会组织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成长服务、权益服务和网上学生会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青年思想的基本内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会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的团结和教育广大同学,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开好学代会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2、请各系部学生会接到通知后,认真宣传、贯彻好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学代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学生代表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