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6年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访问次数:125

、各部门:

2026年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6年度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照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等三类组织申报。项目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后补助项目不延期)。

)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

1.临床诊疗关键技术。重点围绕关系百姓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前沿诊疗技术、健康管理和传染病及疫情防治等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与临床应用结合,提高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2.生物医药。聚焦全市医疗创新资源,鼓励企业、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在药物研发、生物医学技术、医疗器械、医疗信息化及癌症、心脑血管、呼吸系统、代谢性疾病等四大慢病防诊治研究等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

3.公共卫生。围绕妇女儿童健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康复、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针对疾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环节,开展人群健康状态辨识、健康管理等关键技术领域应用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以支撑保障美丽江苏建设为目标,以科技创新需求为牵引,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针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重点支持对水、土壤、空气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聚焦应对各类公共安全挑战,强化并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科研力量,形成“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在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重点研究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推广应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管理体系现代化转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泰州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运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自主研发能力,具备相关科研设施条件及工作基础,并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2.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且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实施期满后有望形成临床应用场景。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名称需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不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

3.鼓励申报单位与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权属及责任风险等。

4.项目总经费预算编制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项目立项后,总投资金额、预期目标、考核指标等原则上不得调整与修改。

三、组织方式

1.项目按指令性(有财政资助经费)和指导性(无财政资助经费)两类进行申报。申报指令性项目或指导性项目,必须在申报书“项目类型”栏进行选择,否则一律不予受理。市区立项项目支持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立项项目支持经费由各市财政承担。我院只能申请指导性项目。

2.统筹采取“限额申报、竞争择优”的组织方式。“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各市(区)限报5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限报10项,市卫健委限报6项,泰州市人民医院限报12项,泰州市中医院限报10项,其他各市(区)三级以上医院限报7项,各高校限报7项,其余市直单位限报2项。“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和“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各市(区)共限报5项,各高校共限报6项,其余市直单位共限报3项。(注:三级以上医院的申报数量不占用各市(区)申报数量)

3.支持离岸创新中心建设。离岸创新中心内项目可联合在泰关联公司申报本项目,申报项目按在泰关联公司进行属地化管理,不占用市(区)申报名额。

4.支持省标杆孵化器、部级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对在省标杆孵化器、部级孵化器内孵化的项目,在各市(区)分配的年度推荐名额基础上,额外增加2个推荐名额。

5.支持“双高协同”。省“双高协同”试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和泰州学院各增加2个推荐名额,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增报项目应由区内企业牵头联合试点高校围绕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申报。

6.申报单位须认真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落实项目建设经费。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原则上申报项目自筹经费不得低于总预算的70%,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最高15万元;以医疗卫生机构、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的,原则上申报项目自筹经费不得低于总预算的50%,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以“后补助”方式按实际总投入的5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最高5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组织。我院项目申报由靖江市科技局审查并推荐申报。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除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外,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本专项资金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连续2年以上(不含2年)重复申报同类科技计划项目未获立项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但市级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除外;已承担往年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将按《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强化审核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6.科技伦理要求。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五、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https://yqlb.zwfw.taizhou.gov.cn/yqlb/company/#/),选择“事项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及个人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平台首页可下载)。

2.校内申报:1)有意向的老师务必于5月6日16点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于邮箱以备初审。

2)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515网上系统填报完成后,待学院遴选后提交靖江科技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后续打印申报书(正反打印一式一份)报送到综合办公室(怀德楼921),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学院汇总后报送靖江市科技局有关职能科室,待签字盖章后反馈给申请人在系统上传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等附件。

3.在项目评审后公示前,由各市区科技局通知统一报送拟立项单位盖章纸质版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系统填报时,主管部门填靖江市科技局,初审上级单位选择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资助类型选择事后补助,单位类型选择其他,项目组成员如果有其他单位的须签订合作协议。近三年知识产权数量、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可咨询科研部门获取。

 系 人:徐老师,0523-85120277,xuyuele@smail.cczu.edu.cn

 

技术支持:深圳特斯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浩19848272996

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2026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pdf

3.科技局泰企通用户手册(企业和个人端).pdf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