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访问次数:10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修订)》(泰科协发〔2022〕13号)的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度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泰科协发20265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6年度“托举工程”资助人数为30名左右,实施时间从2026年6月1日到2028年5月31日,为期2年,资助标准为6万元/人(具体需要由靖江市依据预算情况决定)。

二、申报条件

被托举人须为我市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与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学科学及交叉学科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学风、学术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中国籍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一般应具备中级职称,近三年参与市级以上科技、科研项目,学术技术水平在全市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且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四)未曾入选过本资助项目或市级以上其它重点人才计划项目。

三、推荐名额

我院向靖江市科协推荐本校候选人3,由靖江市科协遴选后报送泰州市科协。

四、报送材料

申请人需报送“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2份(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专利证书或参与的科技、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

书面材料请于2026317前报送到怀德楼921,电子版发送邮箱xuyuele@smail.cczu.edu.cn

五、结项验收

被托举人在托举期内至少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中的三项,方可结项:(1)在国内核心以上期刊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专业论文;(2)至少取得1项授权专利;(3)承担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类项目;(4)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等(含工业、农业);(5)科研成果得到实际转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被推广应用等;(6)获省级以上行业内表彰。

联系人:徐老师,0523-85120277,电子邮箱:xuyuele@smail.cczu.edu.cn

 

附件:

1.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docx

2.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办泰州市科协关于印发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