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泰州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0访问次数:111

各系、各部门

根据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通知,现调整泰州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成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家精神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以科学家精神为引领,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在新征程上建功立业,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凝聚磅礴力量。

二、遴选对象

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部门单位中的院士专家团队成员、一线科技工作者,特别是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表彰的先进典型团队成员或个人。

愿意从事科学家精神宣讲工作、具备宣讲能力、开展过科学家精神宣讲活动的专家学者、市民群众等。

2024-2026年聘期内聘任的泰州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团成员,需重新报送申请材料,同时简要说明近两年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活动的情况。

三、宣讲内容及形式

运用亲身经历、亲身感受或鲜活的科学家故事来展示科学家及泰州优秀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救国、报国、兴国、强国伟大事业中的感人故事、感想见闻、感悟体会等。宣讲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演讲、主题报告、巡回宣讲、网络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科技界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四、工作机制

1.市科协负责宣讲团的组建,面向宣讲团成员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宣讲团的品牌建设和对外宣传。宣讲团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组宣部。

2.经市科协研究确定聘任为宣讲团成员的,颁发泰州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团成员聘书。本次宣讲团成员聘期为三年(20265-20294月)。

3.宣讲团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宣讲需求和宣讲效果等适时进行调整,力争打造一支能讲善讲、团结向上的宣讲队伍。

4.宣讲团成员统一以泰州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团名义开展活动。

五、申报要求

1.宣讲团成员申请人须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热心于弘扬科学家精神,表达能力强,能胜任宣讲工作,自愿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已开展过科学家精神宣讲活动的申请人,优先聘任。

2.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3.申报人员请填报《泰州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团成员申请表》330日前发送邮箱xuyuele@smail.cczu.edu.cn,待学院审核盖章后反馈给老师。申报人员需关注泰州科协微信公众号,在服务栏目中点击人员推荐按钮,按照提示上传《泰州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团成员申请表》截止时间为48日。

联系人:徐老师,85120277

附件:泰州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团成员申请表.doc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0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