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紫金文化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办发电〔2025〕59号)精神,省教育厅于近期开展第五届“江苏紫金文化奖”评选表彰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评选名额和高校申报限额
省委、省政府在文化艺术领域评选“紫金文化奖章”获得者,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评选“江苏社科名家”,各5人。
省教育厅可推荐“紫金文化奖章”获得者候选人1人,“江苏社科名家”候选人5人。高校候选人实行限额推荐,我院“紫金文化奖章”候选人限推荐1人,“江苏社科名家”候选人限推荐1人。
二、评选范围
在我省长期从事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创作,具有“开拓性、独创性、权威性”的领军人物和代表人物,原则上为在职专家。担任副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在事业单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一线专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按专业技术人员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分类条件
1.“紫金文化奖章”申报人选须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在文艺创作上卓有建树、贡献突出,在本领域内具有权威性。
(2)获得中宣部认定的23项国家级各艺术门类最高奖(附件1)。
(3)在国际公认的、一流专业评奖和活动中获奖。
(4)在推动文化事业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2.“江苏社科名家”申报人选须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开创性作品,学术成果在国际或国内有重大影响,受到同行学者和社会科学各界的广泛认可。
(2)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部级相关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等。
(3)学科、专业的创立者,或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负责人,或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或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议评审专家、全国性哲学社会科学以及学科学会(研究会)的正(副)会长等。
(4)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或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研究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择优、从严掌握、保证质量原则,要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基础上产生推荐对象,并在所在高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推荐情况,择优遴选候选人推荐至评选工作组参加全省遴选。
五、报送时间和推荐材料
按照教育厅要求,有推荐人选的高校需要于11月20日前报送《推荐工作联系表》,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务必于11月19日11提前联系科研管理部门。
此次报送材料的时间比较紧急。所有以下材料务必于11月20日16点前报送到怀德楼921,电子版发送邮箱xuyuele@smail.cczu.edu.cn。
(1)《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
(2)《推荐审批表》(附件4)一式3份;
(3)附件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包含推荐审批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推荐审批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联系人:徐乐乐,0523-85120277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