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事务部发布时间:2023-03-10浏览次数:240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引导全市社科工作者主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基层需求,按照泰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现做好如下工作安排。

一、课题选题

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可按附件1发布选题申报,也可进一步深入细化,但须与选题相关。每个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2.申报者应熟悉泰州市情,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学风优良,能够承担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并开展实质性研究任务。

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研究质量,每个课题组原则上要吸纳有关实务部门人员参加。

4.凡有违背党性原则、抄袭他人成果及其他不良行为的,不得申报社科类市级课题。

三、相关事项

1.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2023年度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立项申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3315日前报送综合办公室(怀德楼907),电子版发送邮箱yuelexucale@163.com,文件命名“姓名+部门+泰州市社科类课题”。

2.课题成果提交时间,上半年课题研究截止2023年6月30日,课题成果请于6月20日前报送综合办公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成果的,视为放弃该项课题研究。

联系人:徐老师   85120277


附件:1.2023年上半年社科类市级课题选题指南.pdf

          2.2023年度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立项申请表.docx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