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备注1个主要学科)。
思政重大项目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研究内容
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均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开展研究。
1.重大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的研究。
2.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研究。
3.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四)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二)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报。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四)申报思政类项目的思想课教师或辅导员,须在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立项结果公布前,如申报人新增获批立项上述各类项目中的任一类,有关高校和项目申报人应主动向省教育厅撤回项目申请)。
2. 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一)重大项目
根据指标分配方案,我校重大项目限申报2项。另可申报思政重大专项4项,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限报2项,辅导员限报2项。。
(二)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
1. 一般项目限报10项。
2. 思政专项限报10项,其中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分别不少于30%。
四、申报方式
本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28日。
(一)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申报
1.线下申报
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请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2,以下简称《活页》)参加校内遴选。
线下报送材料包括:
(1)《重大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
(2)《活页》(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仅电子版)。
2.线上申报
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申报人需登录江苏省高校基础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s://info.jse.edu.cn/login)完成线上申报,系统填报参照《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3)。项目申报人在系统中在线填报基础信息表,下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论证部分)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模板撰写,以PDF格式将申请书(论证部分)和活页上传至系统。下载《项目申报人承诺书》模板(WORD格式)打印签字(建议直接添加电子签名)并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确认无误后进行系统提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再下载打印最终纸质材料,交由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厅。请确保线上线下填写内容完全一致、活页填写符合规范。
(二)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
1.线下申报(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请人无需在线申报)
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请书》)以及对应的《活页》参加校内评审。
2.线下报送材料包括:
(1)《一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2)《活页》(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仅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3月13日前发送邮箱,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年3月14日16点前报送综合办公室(怀德楼907),材料命名格式:“省高校哲社科重大/思政重大/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请书/活页+申报人姓名+系部”命名(重大项目的申报材料需区分“申请书”与“活页”)。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工作。
(三)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双方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要求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预期成果与目标任务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在获批项目后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五、课题结项
1.一般项目与思政专项最终成果主要形式为学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及其他形式成果。项目成果提交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3篇以上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论文,可视同为在省级期刊发表3篇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发表1篇论文,可视同为在省级期刊发表2篇论文(以上论文应在知网或万方或维普三大学术数据库中检索到,验收时需提供检索证明)。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的,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并附成果批示或采纳部门意见(市厅级及以上)或专家鉴定意见(组织5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五分之三)。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交有全国统一书号的已出版专著1部。
2.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对重复标注省教育厅不同项目名称的同一研究成果,在验收时只能认定为署名排在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的最终成果。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5120277
附件:
6.《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