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
为了鼓励老师向高水平期刊投稿,提高我院科学研究的水平,学院决定针对期刊论文的科研业绩分认定以及职称认定进行补充通知,请各位老师在投稿时注意。
1.国内刊物上发表的正刊论文,论文所在期刊应具有规范的ISSN号和CN号,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进行备案,属于指定的索引目录来源期刊可按照相应要求和级别进行认定。论文应在三大期刊网(知网、万方、维普)的主页检索页面进行检索方可认定,认定时需提供检索证明。
2.国外刊物上发表的正刊论文,论文所在期刊应具有规范的ISSN号,属于SCI、EI(JA)、SSCI、A&HCI等重要外文数据库的来源期刊或专家认定的其它一流期刊(由学院组织专家认定),可按照相应要求和级别进行认定。普通外文版且科技类国外期刊按照统计源期刊进行认定(需提供网页检索证明),普通人文社科类国外期刊一律不予认定。
本通知适用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期刊论文认定,其他未尽事项由科研管理部门解释。
综合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