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工作安排,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为科学、规范地做好统计工作,请依照《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常大怀〔2020〕55号)文件要求,做好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以我院作为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时间: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的科研成果,2021年度如有科研成果遗漏统计的可补充统计,其他年度遗漏成果不再进行认定。
三、统计内容:论文、论著、成果鉴定、科研获奖、专利、横向项目、纵向项目。
四、支撑材料具体要求:
1.论文扫描件:PDF格式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底页,检索证明或截图;
2.论著扫描件:PDF格式的封面、版权页、序言或前言、目录、封底;
3.论文转载、索引:具备资质的检索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4.鉴定、科研获奖、专利:发证机关出具的证书;
5.纵向项目:立项通知;
6.横向项目:合同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未正式见刊或出版但已被录用的论文和著作不作统计;
2.纵向项目一般立项时给予业绩分,结项后不再重复给予业绩分,
3.科研业绩与教研业绩不重复统计,只测算一次业绩分;
4.教研项目、校级项目、人才项目不在科研项目的统计范畴内。
五、统计方式
请各部门负责人、行政秘书组织本部门教师填报科研成果,各位教师将科研成果统计表与支撑材料交由各自行政秘书汇总,为避免遗漏,个人不要单独报送。请各行政秘书老师汇总所属部门老师的科研成果后,并于11月30日16点前将部门统计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yuelexucale@163.com。(每位老师的文件夹以“部门+姓名”命名)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23-85120277
2.常大怀〔2020〕55号 关于印发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的通知(http://hdc.cczu.edu.cn/hdxxgk/2020/1117/c7717a242852/page.htm)
综合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