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2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我院共被批准设立一般项目10项,专题项目6项,现将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合同开展研究任务。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前期报送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研究。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重要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审核,并对部分项目的名称进行了合理性修改。请所有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附件:1.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怀德学院.pdf
2.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立项一览表-怀德学院.pdf
综合事务部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