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书证办理
1、新入职教职工,由学院人事部门通知图书馆开通借阅权限,无需来馆办理注册手续。
2、新生入学,经新生入馆教育后,开通一卡通图书借阅权限及其他图书馆相关功能,无需来馆办理注册手续。
二、证件的注销
1、教职工调离、学生中途离校时,应还清所借书刊,到图书馆办理注销手续,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确认,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本科生毕业离校时,自动清证,无需盖章。如无借书、欠款、赔书等情况的读者,图书馆将分批注销其图书借阅权限,无需来馆办理离校手续。
三、证件的挂失与补办
1、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遗失一卡通后,须立即挂失,否则有可能产生不可预料损失。
2、读者可在“我的图书馆”中自助挂失,或者向图书馆流通部门挂失一卡通借阅权限。如需停用一卡通所有功能,请向一卡通中心挂失。
3、需补办一卡通读者,请向一卡通中心申请办理,补办成功后,即可重新借阅图书。
四、馆际互借办证
1、凡我院教师因教学、科研需要,可办理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向省内其他高校图书馆借阅。每年4月、10月各办理一次,使用期限一年。办理时需提供信息:姓名、身份(教师)、系部、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图书馆借书证号码。
2、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每证一次限借册数3 册,图书借阅的时间、超期罚款金额及其他借阅规定,均按所借图书的图书馆规定执行。
五、院外读者借书证、阅览证管理
为了更好地服务地方,促进社会、文化、经济建设,图书馆对院外读者办理借书证和阅览证。为规范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院外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理校外读者借书证、阅览证。办证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交400元押金,借书证、阅览证归还后退还。。
2、院外读者借书证每次限借图书3册,借期1个月,不可续借。
3、凡与我院有产学研合作关系,经院领导批准,可办理电子阅览证,查阅图书馆所订阅电子数据库资源。电子阅览证每年收取使用费500元。
4、借书证、阅览证仅限读者本人使用。
5、读者需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按时归还图书,超期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出现丢失损坏等问题需按规定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