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项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南区河道护栏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南区河道旁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
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
五、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量 (m) | 固定综合单价 (元/m)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栏杆 |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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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杆用材及尺寸详见附件一:栏杆示意图 |
施工其他要求:
1、施工时做好工程防护措施;施工时须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每次施工完毕,及时清运所有垃圾。如垃圾清理不及时,将扣除审计价的2%。
2、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规定,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工程质保期:2年。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学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市政工程。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原材料、辅料、人工设计、运费、文明施工费、人员费用、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
八、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单。投标报价单须有综合单价和总价。
3、以上材料密封、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以上资料不全作废标处理。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支付采购方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转为质保金。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资料归档后付至审定价的100%,质保金(无息)待质保期满后退还。
十、评标: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十一、违约责任:
1、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重新施工,并达到规定质量,费用自理。
2、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将追究违约责任。
3、若因中标单位失职、怠工等原因造成施工完成后的安全问题,经学院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学院有权终止与中标单位合作关系,视作中标单位违约,并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
4、若在施工工期内怠工,不能响应学院工作安排的,学院将扣除履约保证金,若发生2次不能响应的,学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二、报价材料递交时间: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靖江)怀德楼811
3、联系电话:0523-85120027
4、采购联系人:景老师
5、详细情况需现场察看,勘察现场费用自理,勘察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23-85120060。
附件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