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4 访问次数: 3318
常大怀〔2019〕31号
关于成立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峰
副组长:李书明
成 员(以下单位负责人):党群工作部、综合事务部、教学事务部、学生发展部、后勤保障部、机械与材料工程系、建筑与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会计系、外语系、艺术系、基础课部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院级重要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确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3.保障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经费落实;
4.定期开展院级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督促整改;
5.审定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安全培训计划;
6.指导实验室安全应急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实验中心,负责与各级部门对接和沟通,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工作任务,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019年4月23日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