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实验室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9    访问次数: 4189












常大怀〔201824



关于印发《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实验室规则》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实验室规则》经院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018328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场所,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安全的环境;不得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物资,压力容器和危险品应按规定存放和领用。

三、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电、水、气和实验材料,按规定处理实验废弃物。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整理仪器、材料和实验区域卫生。

五、维护保养好仪器设备,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履行借用借出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须专人管理,使用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六、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实验室要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水、防电、防毒、防爆、防盗等安全工作。

七、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钻研业务,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水平,并做好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

八、院外单位使用实验室或实验室对外开展社会服务,需按学院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九、对违反本实验室规则的人员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办公室                 20183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