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为了保障各位同学回户籍所在地就医的权益,现将异地就医的备案途径通知如下:

一、因疾病外出就医:

1、由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二院办理转诊手续;

2、自主外出就医的,可在医保经办机构、乡镇或银行医保服务网点备案,也可以下载江苏医保云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自主备案。

二、外地长期居住人员:

1、医保经办机构、乡镇或银行医保服务网点;

2、网上办理,在江苏医保云APP或微信国家异地就医小程序申请,一至三个工作日审批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温馨提示:

(一)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二)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因各省目录差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异地备案咨询电话:0523-80292301、0523-80292063。

附件: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指引.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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