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4-2025-1学期学生社团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12-03 访问次数: 10 |
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提高社团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根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4-2025-1学期学生社团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测评人员组成 学生社团负责人述职评议测评人员由对应社团指导老师、社团管理部指导老师及主席团成员共同组成。 三、述职评议时间 学生社团负责人述职评议在2024年12月20日完成。 四、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社团工作、社团活动、校园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述职。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述职评议工作分为提交学期述职报告和述职测评两个阶段进行,述职人员须围绕述职评议内容,在述职评议会前将述职报告纸质版交社团管理部存档备查,会上结合述职报告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测评人员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并接受民主测评。 (二)述职评议结果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工作表现比40%(根据附件2-1“民主评议表”提前打分进行),述职汇报占比60%(被测评人员先填写附件2-2,测评人员通过附件2-3进行现场打分)。述职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社团的监督。 (三)述职评议会根据评议结果对学生社团负责人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并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对社团评选年度“十佳社团”的重要依据。其中,对于述职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将由指导管理单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根据情况,按照有关程序作出是否调整岗位的决定。 (四)各学生社团要根据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并于12月18日前将“附件2-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4-2025-1学期学生社团述职评议个人述职报告”纸质版交至社团管理部办公室周瑞琪处(QQ:704261787),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207。 共青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