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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5    访问次数: 415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要求,院团委决定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团(总)支部自评、基层团委复核、团的领导机关检查指导等形式手段推动团(总)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化、精细化。

2、客观真实地梳理团支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缺失项,尤其是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的团支部,及时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整改提高方案,促进整改提升。

二、工作时间

2021年10月初-12月初

三、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不包含流动团员团支部和临时团支部。

四、定级标准

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2),细化评估指标,参照具体分值,开展评星定级。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后进团支部(60—69分),60分以下软弱涣散团支部。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五、工作步骤

1.10月20日前,院级团组织清查团支部底数,更新“智慧团建”团干部信息,确保所有团支部运行机制顺畅;

2.10月31日前,各团支部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述评,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填写对标定级评议表(附件3),完成自评定级;

3.11月15日前,各院级团组织结合各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和参考标准完成复核认定,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有关功能将于第四季度上线运行),妥善保存对标定级材料,并以系部为单位将汇总表(附件2)发送

4.11月底前,院团委将抽检各级团组织的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并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注:上一年度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六、工作要求

1.分级负责。各系团组织要统筹安排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动态抽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学院团委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2.评议考核。“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着力建立健全支部评星定级、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前三季度进行专项部署,推动基层团组织对标对表、整改提升,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

3.激励约束。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共青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docx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xls

附件3: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doc

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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