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不含实习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德才兼备,言传身教;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被通报;
(三)业务能力精湛,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工作、管理服务等工作中业绩显著;
(四)对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突出。
三、评选组织工作
(一)人事处牵头负责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程序为:
1.择优推荐。各党总支按照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并开展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结果,具体推荐名额数见《2024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表》(附件1)。
2.材料报送。各党总支推荐评选结束后,向人事处报送《常州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2,常大派遣教职工填写)或《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3,怀德自有教职工填写)、《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附件4)。
3.审核评议。学院人事处牵头、学院纪检、各职能部门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报学院评议小组评议。评议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公示后的评选结果报学院批准后,由学院发文公布。
四、评选工作原则及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2.评选表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评选和审批的办法。
3.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一线的工作人员倾斜。
4.候选人填写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实事求是。在申报过程中有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在批准授予荣誉前发现的,取消其候选资格;已经批准授予荣誉的,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五、表彰奖励
1.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学院为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在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安排优秀教育工作者参加有关在职培训和业务进修,优先推荐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同类荣誉奖项的评选。
六、其他事项
请各党总支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85120143
邮箱:hdrs@cczu.edu.cn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
2024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表
序号 | 单位 | 常大派遣人员推荐名额 | 怀德自有人员推荐名额 |
1 | 机械与材料工程系党总支 | 1 | 1 |
2 |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党总支 | 1 | 1 |
3 | 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 1 | 1 |
4 | 会计系党总支 | 1 | 1 |
5 | 经济管理系党总支 | 1 | 1 |
6 | 外语系党总支 | 1 | 1 |
7 | 艺术系党总支 | 0 | 1 |
8 | 基础课部党总支 | 1 | 1 |
9 | 体育部党支部 | 1 | 1 |
10 | 机关党总支 | 1 | 2 |
备注:全院优秀名额为6人,其中:报常州大学优秀推荐名额1人、怀德学院优秀名额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