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泰教师(2020〕4号)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推荐教职工参加“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评选活动”,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参评。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评议小组,负责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组 长:李伟明 刘春林
成 员:刘茂灿 陈德云 刘育猛 王 峰 余海洋
陈 平 马庆功 张锁龙 张志军 郑明方
余兴无 卓 岩 刘 腾 闫秋羽 李志林
陈仲平
推荐评议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门。
二、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总名额为1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最多可推荐1人,参加学院的选拔。
三、评选条件
参选人员需为2019年底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或曾任教10年以上的学院管理人员,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甘为人梯,事迹感人。
2.关爱学生,立德树人。把德育工作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尊重学生人格,循循善诱,严慈相济。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3.锐意进取,探索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潜心钻研业务,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业绩突出。
4.廉洁从教,人格高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尊重家长,家校沟通有方,社会满意度高,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乐于奉献、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优先推荐。
四、工作流程
5月20日前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报名。填写《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推荐表》(word,A4纸打印)和《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推荐人员名册》(Excel,电子表),附相关佐证材料,交人事部门审核汇总。
5月29日前 学院召开推荐评议会议,确定学院推荐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月5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泰州市教育局。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标准,注重一线,好中选优。推荐的对象必须有具体、典型、生动的事迹。
中共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泰教师(2020〕4号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八批师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04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