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现组织开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与基本要求
1. 坚持正确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科学体系,推动高等教育科研高质量发展。
2. 坚持质量至上,宁缺毋滥,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突出社会贡献,注重国内外影响,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3. 坚持分类评价,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本科教育(含职业本科) 和高职教育的决策类、理论类和实践类研究成果实行分类评价。
4. 推荐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成果的条件
1. 推荐范围: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
2. 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 成果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4. 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5. 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著作者为同一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6. 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由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材料提交
1. 2023年5月25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报送电子材料:《江苏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支撑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注明“××(第一申报人姓名)评奖申报材料”(盖章部分交由教务处统一盖章)。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463579342@qq.com。
2. 书面材料:(1)《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2)《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纸质材料5月27日下午16:00前交至怀德楼817。联系人:季欣,联系电话:0523-85120022。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