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及认定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3-29 访问次数: 420 |
各系、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第二课堂思想引领和实践育人功能,推进第二课堂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及认定办法》,通知如下: 一、加强结果应用 1、对于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规定学分的学生,其实践学分评定:达到120(含)实践学分以上为“优秀”,90(含)实践学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0实践学分为不合格。 2、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团员评议、推优入党、求职就业等重要考核依据;学生如未完成学年度相应的最低学分,则不能参加年度团内评奖评优等先进评选。 3、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中加入“青年大学习”考核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青年大学习累计次数达90%(含)以上,赋予10个实践学分。 4、将“第二课堂成绩单”写入学生个人档案,社会用人单位可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了解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的描述性评价,更好地实现双向选择。 二、其他补充说明 1、本次通知自2018级学生开始试行。 2、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相关事宜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