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泰州人才工作理论创新和实务研究,促进全市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泰州市社科类(人才专项)市级课题工作已发布,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课题申报人一般为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者或相关专家学者。每个课题须有一名课题指导人,一般为党委、政府、园区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工作者。
二、工作要求
1.明确选题方向。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扣人才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人才工作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可从课题指南中选题,也可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选题。
2.成立课题小组。课题小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名,鼓励人才工作者与党校、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或第三方机构联合申报,共同开展研究。已获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已立项课题没有按期结项的不得申报。
3.把握节点节奏。按照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程序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申报汇总后,市委人才办、市社科联将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课题予以立项。2023年7月份组织开展课题研讨交流,更好推动课题研究成果转化;9月底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届时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和等次评定。
4.务实开展调研。课题小组成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制定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赴企业、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准确有效、切合实际的对策建议,力争形成一批有真知灼见的人才工作理论成果。
三、材料报送
请填报《2023年泰州市社科类(人才发展)市级课题立项备案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四份,于3月30日11点前报送综合办公室(怀德楼907),逾期不接收,电子版word文档同步发送邮箱yuelexucale@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85120277
附件:1.2023年泰州市社科类(人才发展)市级课题立项备案表.docx
2.2023年泰州市社科类(人才发展)市级课题指南.docx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