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教学督导是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2025-2026学年教学督导聘期将于2026年7月结束,根据最新修订的《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常大怀〔2025〕25号,详见附件1),学院决定启动2026-2027学年督导换届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选聘条件
依据常大怀〔2025〕25号文件,学院教学督导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熟悉学校的有关政策、规章;
(二)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思想修养好,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
(三)坚持立德树人,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热爱教学督导工作,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愿意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贡献;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 周岁。
二、主要工作职责
依据常大怀〔2025〕25号文件,学院教学督导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具体职责细则详见附件1):(一)随机检查课堂教学情况
(二)根据学院安排开展听课
(三)检查和评估教学过程规范的执行情况
(四)听取师生对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五)参与学院组织的系(部)教学工作评估、期中教学检查等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六)其它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系(部)推荐:请各系(部)组织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常大和怀德自有教师均可)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督导申请表》(附件2)。学院将根据选聘条件择优选择。
(二)电子材料报送:请各系(部)于2026年8月5日11:00前,将《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督导申请表》(附件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新一届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24974416@qq.com。
(三)纸质材料补交:请各系(部)将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3),连同教师个人提交的申请表(附件2)一并整理汇总,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报送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备案。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郭智远
联系电话:17851075525
特此通知。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