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 4 号)和《江苏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 办发〔2018〕27 号)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体育改革,改善大学生体育锻炼行为,促进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在 2019 年南京地区高校试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以下 简称“等级证书制度”)的基础上,定于 2020 年起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下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1)。 针对文件要求,我院体质测试小组经会议决定,现实行苏教体艺函〔2019〕2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具体的运动锻炼计划方案(见附件2)和体测的安全教育须知(见附件3)。 注:21级测试时间在四月底之前进行,请相关学生提前练习。 如有异议请联系:顾楠:1755873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