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20届开始,按照毕业生大四年级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进行划分等级,达到60分及以上的同学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 经体育部体质测试小组统计,现在对2021届毕业生大四(2017级)体质测试成绩未合格的同学进行补测,具体人员由测试项目老师通知,请补测同学进行自主恢复锻炼,测试当天按照规定时间到校田径场进行测试。未返校的同学请在4月29号前找测试老师进行补测,如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测的同学,按(附件1)文件中第三条第1条处理:毕业后一年内可回校申请补测,并补发等级证书。 请补测同学对测试时间有调整的联系体质测试中心陈怡老师,邮箱:772167584@qq.com,电话:15161077775。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