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智融警务中心装修工程
二、项目地点:8号学生公寓一楼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9.6万元
四、工期要求:中标通知收到后3天内签订合同,须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工。
五、工程量清单及初步平面图见附件四、附件五。
六、施工要求:
1、施工流程:
A.拆除方案
因需拆除原隔墙、吊顶、地面面层, 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成品保护处理, 不允许采用大型机械设备拆除, 采用小型机具及人工相互配合拆除。垃圾及时清理外运。
B.水电施工方案
水电布置应满足设计需求,暖通设计合理实用。
C.墙地砖施工方案
地面需选用与原室内室外相同规格相同颜色的地砖,铺设完毕应保证地面平整,并与原地面标高一致,误差不超过±2mm。
2、技术规范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执行。
3、保证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学习秩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防护,绕道疏通提示等。
4、应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区域内部及外部清洁和安全,并及时解决由施工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施工时做好工程防护措施:施工时须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每次施工完毕,及时清运所有垃圾。如垃圾清理不及时,将扣除审计价的2%。
6、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规定,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7、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不变,任何情况本工程所涉及措施费均不调整。
8、工程质保期:1年。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学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具备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营业执照。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容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的原材料材质、材料型号、施工工艺、施工方案,中标单位需要提交书面方案与相关证明材料供校方审核同意方能进行施工。
八、报价方式:
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固定综合单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工程的原材料、辅料、人工设计、各项措施费、垃圾清运、运费、文明施工费、人员费用、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单中涉及到的面积、尺寸、数量等一切数据,报价方可现场勘察,在报价前提出异议,一旦报价视同认可。报价方所做的一切推断、推论与学校无关;
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
九、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单(附件六)加盖公章,投标报价单须有固定综合单价和总价;
3、投标人投标本项目的材料品牌;
4、投标承诺书(附件一)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三)加盖公章;
7、以上材料密封、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以上资料不全作废标处理。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支付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成交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完成后退还给成交供应商(无息);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80%,审计结束资料归档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下审定价的5%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十一、评标: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十二、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将追究违约责任。
2、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重新施工,并达到规定质量要求,费用自理,并有权扣罚工程款。
3、施工单位延期完工的,每延迟一日另按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罚款。
4、若因中标单位失职、怠工等原因造成施工完成后的安全问题,经学院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学院有权终止与中标单位合作关系,视作中标单位违约,并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
5、若在施工工期内怠工,不能响应学院工作安排的,学院将扣除履约保证金,若发生2次不能响应的,学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三、报价材料递交时间: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6:00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靖江)怀德楼811
3、联系电话:0523-85120027,15189736859,采购联系人:景老师,暑假期间递交材料前请提前致电采购联系人。
4、详细情况须现场察看,勘察现场费用自理,勘察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23-85120061, 18262282400。
附件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