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3    访问次数: 34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和范围

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为2023年2月28日。盘点范围为截止基准日在“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入账及其他在用的怀德自购的设备类、家具类、图书类、陈列品类固定资产。

二、盘点内容

1、各单位严格按照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账物核对,确认资产状态,做到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条码标签是固定资产的唯一标识,须确保物物有码,一物对一码,物码相符。

3、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应为学校在职教职工,请各单位对现有资产保管人员进行梳理,及时办理离职人员、校内部门间的固定资产调拨。

4、固定资产存放地按统一规范实行,各保管人进行确认核实,如与实际不符需进行调整。

三、盘点工作要求

资产盘点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盘点工作。

1、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拥有资产使用权,也负有管理责任,要负责组织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盘点。使用部门发生变动,但未办理调拨手续的固定资产由资产账目所在单位牵头核查。

2、各单位成立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方案,并将盘点工作责任到人;全面贯彻落实盘点工作要求,清点本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资产保管人,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明细账为依据,进行账物核对;如实盘点所保管的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存放地点、保管人、使用单位相符,对照账册将旧资产标签更换成新资产标签,资产标签条码粘贴规范。

4、各单位要坚持全面彻底的原则,按要求将各类固定资产全部纳入盘点范围,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保证达到盘点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

5、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客观情况、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做到结果准确无误。

四、盘点办法

1、本次盘点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自查工作由各单位牵头组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明细和纸质账册中的资产明细逐一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第一阶段:各单位组织自查阶段(3月13日-3月27日)

各单位资产盘点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资产保管人按要求做好线上和线下盘点工作。

第二阶段:盘点抽查核实阶段(3月28日-3月31日)

资产处牵头完成抽查核实工作。

第三阶段:盘点结果整理报送阶段(4月3日-4月7日)

各单位的资产盘点小组整理盘点情况,对盘盈、盘亏资产在系统中登记上报。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4月10-4月14日)

对资产盘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单位及时进行自纠自改,做到边查边改,立即落实。

六、其他事项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联系人:叶燕斌,联系电话:85120027,相关纸质版资料报送资产处(怀德楼811室)。

                                               资产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