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9-26    访问次数: 352

1、贯彻落实采购与招标相关的政府政策、法规、规定;执行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内部管理制度;

2、执行领导小组和学院有关采购与招标工作的决议、决定;

3、负责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对接,办理采购与招标事项相关政府审批手续;

4、负责与常州大学采招办工作对接,办理委托常州大学采招办采购项目的相关手续;

5、受理项目的采购申请,审核采购组织形式,审批采购方式;

6、负责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实物配发、网上商城、网上竞价等途径,实施采购;

7、指导、监督采购项目直接管理部门(单位)自行组织的小金额项目采购;

8、自行组织或委托代理机构完成项目的采购与招标;

9、负责协调采购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签发采购与招标文件;

10、负责开评标环节的组织协调,委派甲方代表(评委)、监督开标过程、代表学院确认中标结果;

11、协调处理采购与招标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

12、负责采购合同的审签、审核与管理;

13、负责采购与招标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