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201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规范的通知(苏财购〔2013〕22号)
   发布时间: 2019-05-31    访问次数: 66

关于印发省级201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规范的通知


苏财购〔2013〕22号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集中采购公布事项授权,现将《江苏省省级201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管理
   (一)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各部门和单位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依法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并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配合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项目,经省财政厅同意,可转为分散采购,按国际招标有关办法执行。
   (二)省级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按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可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并自行实施,也可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三)省级分散采购项目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其中货物和服务类为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有专项要求的从规定),工程类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项目。分散采购应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二、集中采购数额标准
    货物类所列品目,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列为集中采购项目。
    服务类所列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列为集中采购项目。
    工程类所列品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下列为集中采购项目。
    对集中采购中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不论数额大小均属集中采购项目。
    三、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规定
   (一)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特定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由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采购形式。定点采购是协议供货的特殊形式。协议供货的管理遵照《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购﹝2005﹞18号)执行。
  对50万元以上的协议供货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专项采购。
   (二)批量集中采购是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采购形式。批量集中采购按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单位部分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2﹞2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3〕1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招标政策规定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应实施公开招标的最低限额。对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都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或开标后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原采购方式的,均应按《江苏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购﹝2007﹞9号)的规定向省财政厅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工程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
    五、其他事项
    部门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自行采购监管制度。要落实岗位制衡、职能分工、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工作要求,依法参加集中采购,依法实施分散采购,规范开展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品目名称、编码和说明按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执行。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江苏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类别品目集中采购数额标准编码备注
货物类PC服务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201010301
小型机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1010302
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A02010104
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A02010105
路由器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10201
交换设备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10202
防火墙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2010301
入侵检测设备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2010302
打印设备批量集中采购。A02010601含带有打印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
计算机软件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108
复印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20201
载货汽车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20301含皮卡
轿车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2030501
越野车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2030502
商务车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2030503
客车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203069座(含)以上,含校车
专用车辆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307
固定架、密集架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40101
电梯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51228
空调机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6180103
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7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808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09
仪器仪表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210
农业和林业机械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310
造纸和印刷机械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318
医疗设备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320
安全生产设备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322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324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325
水工机械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326
专用仪器仪表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334
文艺设备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335
图书和档案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05
家具用具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6
复印纸协议供货(定点采购)A090101
兽用药品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1105
化学肥料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170104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170105
化学农药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A170106
工程类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不含)为协议供货,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为集中采购B
服务类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01
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02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03
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04
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05
其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C0503
会议和展览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06
其中:会议服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C0601
住宿和餐饮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07
商务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08
其中:会计服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C0802
其中:审计服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C0803
服务类其中:印刷服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C081401
其中:票务代理服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C0816
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09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0
水利管理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1
房地产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2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C1204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3
能源的生产和分配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4
金融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5
其中:机动车保险服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C15040201
环境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6
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7
教育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8
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9
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901
社会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1902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20
农林牧副渔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21
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22
批发和零售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23
其他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及以上C99
说明:本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名称、编码和说明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品目编码

省消防总队消防车A02030707

消防装备及器材A032501

省公安厅技术侦察设备A032506

警械设备A032507

防护防暴设备A032509

网络监察设备A032511

省教育厅网络设备(教学用,集中采购目录之外)A020102

图书(财政补贴资金)A0501

教育服务(集中采购目录之外)C18

省卫生厅医疗设备和器械(集中采购目录之外)A0320

医用耗材A032024

省残疾人联合会轮椅车A020311

假肢装置及材料A032021

助残器具A032028

特殊教育服务C1807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仪器仪表A0210

计量检测A0212

专用设备A03

省体育局体育设备、器材A0336

全民健身器材A033626

体育彩票专用器材A033705

运动服装A0703

体育服务(集中采购目录之外)C2004

三、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


项目限额标准

货物类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有专项要求的从规定)

服务类

工程类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100万元(含)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