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艺术系毕业环节管理制度及质量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对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起着重要作用,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部分。为了切实做好我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毕业设计要严格按照《毕业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序进行。
1、毕业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地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以及对设计项目有一定指导意义;
2、毕业设计要具有创新性,要对设计项目有新的构想,要对学术或工程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3、坚持大设计观,鼓励设计创作的跨界融合;
4、毕业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设计符合科学规律;
5、所有设计必须符合要求,如遇问题咨询指导教师后作出修正,完成后的作品电子文件和作品照片均刻录成光盘交指导教师(文件格式JPG尺寸、分辨率为作品原始大小);
6、完整的毕业报告册交系部留存。
二、工作进度
毕业创作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第十周开始,至第八学期第十六周结束。第七学期第十七周至第十八周开题答辩,第八学期第八周至第九周中期检查,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毕业答辩。计划自2018年6月3日起举办毕业设计汇报展,时间2018年6月3日-2018年6月9日,同学可将作品在展出前三天上午8点半将作品送至系教研室。
三、选题安排
选题要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符合学生对已学知识的综合训练要求,要体现科学性、实践性和应用性,难度要适当,不要宽泛,实行一人一题,且不得与往年相同。选题一般由教师拟订,但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但必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
四、指导教师选派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可由助教和高级职称教师共同指导,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10人。
五、过程管理
1、学生资格审查
2、教师资格审查
3、毕设课题申报
4、毕设课题审核
5、毕设双向选择
6、学生竞选题目
7、毕设选题调剂
8、教师下达任务
9、提交开题报告
10、开题报告审核
11、提交毕设论文
12、指导老师评阅
13、审阅老师审阅
14、答辩小组评阅
六.毕业设计 (论文)评阅标准
1、评分标准:
①设计概念 20%
②设计制作30%
③设计报告书30%
④艺术效果10%
⑤答辩10%
⑥评分实行百分制。
2、毕业设计(论文)由系部老师组织在展出后进行集体评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结构分制,即指导教师评分,评审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比例为30:30:40。
3、根据学生作品的质量集体协商打分。
优良成绩应控制在60%以内。其中,优秀率不得超过20%。在评分时应兼顾好、中、差比例,既要做到实事求是,又要严格要求。
注:毕业设计中如确实存在使用课堂作业或存在抄袭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答辩资格。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艺术系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