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校园专用网管理规定(讨论稿)

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8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校园专用网的管理,保护校园专用网络设施,使其能够安全、可靠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校园专用网是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设施,为全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服务。

第三条 信息中心负责校园专用网运行的技术管理,对校园专用网的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 基础设施管理

第四条 校园专用网包括校园一卡通、图书管理、财务、保卫等应用系统使用的专门性网络,校园专用网与因特网实行物理分隔,为了安全起见,不能与因特网共同使用,须专网专用。

第五条 所有需要接入校园专用网的设备必须经信息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接入。任何设备不得与校园网进行互连。

第六条 为保证系统的安全,在校园专用网运行的设备只可用于校园一卡通、图书管理、财务、保卫等应用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 接入校园专用网的设备要专机专用,实行专人负责,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不得将专用网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不得与非专用网计算机交叉使用U盘等外置存储设备。接入设备严禁运行与专网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和文件。

第八条 接入校园专用网的应用系统服务器、网络交换设备、自助查询系统设备、圈存系统设备和所属终端设备(计算机、POS机、读卡器等设备)由各用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校园专用网应用系统及设备属学校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所管理使用的相关设备进行固定资产入库和设备维修。凡破坏校园专用网络和设备,影响校园专用网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条 校园专用网应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对系统使用的数据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校园专用网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 校园专用网应用系统工作人员按管理要求保护好系统帐号和口令,不得将帐号和口令借给他人使用,不得盗用他人帐号和口令。下班或临时离岗应对设备做关闭或锁机处理。

第十二条 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病毒的侵害,安装必要的安全软件。对由于本机引起的安全事故,信息中心在事故解决之前,有权进行网络隔离,并确认安全威胁排除后才准许接入专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