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息工程系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1-03    访问次数: 479

一、接纳的原则和办法

(一)信息工程系原则上只接受我院在读的一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学生在学习期间对我系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我系

1.入学已满一学期;

2.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4.无任何行政纪律处分。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接受转入我系:

1.三年级及以上的;

2.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3.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学生,含定向生、小语种、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6.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单独招生等);

7.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8.其它有失公平、公正的情形。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我系优先考虑。休学创业的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系部认定;退役复学的学生如申请转专业应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

考核办法: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由转专业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结果决定是否接受学生转入。

二、转专业接收指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拟接纳8人,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拟接纳4人,自动化专业拟接纳7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拟接纳6人。

三、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郑明方、范露元、何宝祥、李格、向艳、金芊芊

四、考核时间、地点、科目、方式

(一)考核时间:2019年2月24日13:00

(二)考核地点:D411

(三)考核科目:综合素质与特长

(四)考核方式:面试

  

信息工程系

2018年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