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怀团〔2017〕7号) |
Release time: 2017-12-05 Have access to: 1746 |
各系(部),相关部门: 现将《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根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提升学生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推进学院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的时代主题,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紧密地团结和围绕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根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章程》、《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章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充分发挥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针对学生会组织一定程度上脱离同学、院系班三级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改革优化学生会组织工作机制、内容方法和队伍建设,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破解难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3年内有明显改进,使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积极争取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工作规范性更加完善,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系部建设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使代表产生机制更加透明;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群众基础好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组织主要骨干的选拔、考核机制,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进一步理顺学生会组织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推动学生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举措 (一)改革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及功能定位 1.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 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找准院系学生会在学生组织中的定位,明确其主导作用。学生会组织要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广泛开展“学习十九大 坚定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加强宣传《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2.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 院学生会组织遵循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优化组织用人制度,合理分配组织工作。按学生会组织的主要职能所需,对包括主席团在内的骨干数量与部门设置进行归并调整,设主席1名、副主席不超过5名;聘任秘书长1名,由院团委专职干部兼任;学生会组织下设各部门副职不超过3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杜绝“行政化”倾向,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建立“学院——系部——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合理划分院、系学生会及各级学生组织的工作领域,加强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沟通联动。优化院级学生会组织对系级学生会组织的考核机制,系部学生会组织要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充分激发班级班委会的工作活力,加强对班级的指导。 3.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院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一般为两年。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不少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系部、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探索实行学生委员会制度(以下简称“学委会”),学委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日常提案办理工作和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预决算报告,选举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学委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学委会委员由各系部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院级学生组织由选举产生,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面向全院公开选拔,需由各系院级组织学生代表通过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资格条件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院党委批准。 系部层面,严格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积极推动并辅助各系部加强和完善系部选举制度,通过系部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选举相应的学生干部,规范各级学生干部的任免工作。系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系部可探索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二)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1.统筹推进权益维护工作 探索在各系、各班设立权益委员,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普及维权意识,增大系级学生会组织权益服务工作在学生会组织考评工作中的比重。构建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权益服务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平台绝不能完全脱离线下活动的开展。推进学生会一体化发展,学生会办公室专人值班。在院团委指导下,与学院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结合青年之声线上平台拓宽权益问答、失物招领等工作范围,线下权益服务办公平台同步进行。及时收集、听取并切实解决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形成报告提交学院党政部门,并进行跟踪反馈。依托“校园直通车”、“后勤座谈会”、“伙食委员会”等组织化渠道和机制,搭建学生与学院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2.优化重整组织架构,完善丰富组织职能 院、系学生会领会改革方案,精简部门组成。将新闻部、宣传部重组为新闻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独立设置青年传媒中心,负责新媒体建设工作;外联部重组为对外联络中心,具体负责对外沟通联络,获取学生会社会活动经费;将生活部重组为权益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学生权益生活问题;同时调整各个部门分工及职能。 3.推动品牌活动创新,活动机制改革 以思想建设为出发点,从迎合学生需求,转变为引导学生需求,想学生所想,先学生而行。更正学生会部分活动脱离学生,为了活动而活动,活动过多而联系学生太少的现象。做好、做细策划分工,形成学期、月度工作展望。加强活动总结与传承。 4.注重新媒体建设,创新工作机制 充分运用“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团委”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强化院、系学生会新媒体建设,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青春正能量。继续加强宣传官方微博、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增强工作互动性,加强工作汇报及工作部署;设立新媒体监督提议通道,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每学期多维度收集学生对学生会组织网络工作的评价,评价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在做到公开的同时引领绿色网络风尚。各院级组织与各系部层层联动,多方推广,集思广益,构建校园网络工作网,促成“网上学生会”的快速发展。 三、改革完善学生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一)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进一步完善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慎重选拔学生干部,扩大选拔范围。 (二)建立健全学生干部评价考核制度,公布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接受广大同学监督。针对学生会组织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完善相应制度和程序,对于政治立场模糊、成绩不佳、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四)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注重加大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和凝聚;健全院系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