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已经来临,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 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就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申请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且就业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二.资格申请时间
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需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且本人签字确认。
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解读.docx
学生发展部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