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2   浏览次数: 2986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送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先进班集体”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两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推荐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系部研究确定名单后上报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各系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院级先进集体中产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系至少各推荐一名学生;先进班级的推荐,各系部对照标准酌情上报,但至多报一个。

、推荐材料上报及评选时间

    推荐材料(电子、纸质材料各一份)和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326日下午四点推荐表电子文档发至huaidezizhu@163.com

    附件1: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附件2: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3: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

                                                  学生发展部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