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生班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9]48号)《关于明确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泰医保发[2020]79号)《关于明确本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靖医保[2020]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应都参加所属地的居民医疗保险,所在学校为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代办单位。大学生医疗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医疗同步解决,在学生个人缴费的基础上,还会得到政府的补助。2、其不仅可以解决学生突发伤害、患大病门诊以及住院的医疗保障问题,还可以解决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问题,这是商业保险所不具有的优势。3、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特点,放宽了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更为大学生的健康着想。大学生参保可为自己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家庭减轻医疗负担。
靖江市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院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籍本科生
二、缴费说明
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年200元。
医保费用将由学校财务代扣上缴,请参保学生务必于10月23日前将200元保险费用存入学校扣费卡中;或者关注“常州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选择“学生业务”——“网上缴费”,输入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选择“保险费(200元)”,按步骤支付。部分学生已经与学费一并扣除,无需再缴,请学生本人务必确认清楚,规定时间未缴费,将无法通过学院再行参保。
三、医保政策
1、2020年秋季入学首次参保的新生,仅需缴纳2021年度保费,即可从2020年10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其他缴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参保学生在靖江市看病就医需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靖江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已在生源地或原学校领取过“社会保障卡”的学生(即参加过江苏各市、县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后,原卡须经靖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机构激活后继续使用,原卡丢失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卡面标识的银行网点挂失补办;未办理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学生由靖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机构统一制卡后发放。
四、参保程序
1、参保学生务必在教务系统中填写本人常用联系电话。不参保学生必须去辅导员处签署《自愿放弃参加靖江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以下简称为《承诺书》,附件1)。
2、系部辅导员负责所带学生2021年度参保统计录入工作,在教务系统资助模块下的“医保登记”中按班级勾选参保学生名单,请辅导员务必核准参保学生名单;
3、系部分别导出《2021年度靖江大学居民医保参保名单》(以下简称为《参保名单》和《2021年度靖江大学居民医保不参保名单》(以下简称为《不参保名单》),并于10月23日前将名单(电子稿、按系部、年级、班级升序排序)和《承诺书》(纸质稿)交至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奖助贷窗口,请确保数据准确。
4、请各系部辅导员认真梳理全体学生名单,避免延长学制、休学、即将复学等学生名单遗漏,请务必与保留学籍学生取得联系,告知其交费购买居民医保事宜;退学学生不参加学校统一购买居民医疗保险。
五、咨询方式
怀德楼二楼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资助窗口:0523-85120037
靖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处咨询电话:0523-80292318
靖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机构咨询电话:0523-80292356
附件1:自愿放弃参加靖江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docx
学生发展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