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光芒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2000元/人。
二、奖励对象及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在上一学年测评中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同一学年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获得本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各系将本项奖学金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各系初步评定。
2.初选、审核:各系将初评结果在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2-3天,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院资助中心,经审核后上报学院院务会进行综合评定。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确保整个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材料真实有效。
2.各系要重视过程教育,认真开展班级民主推荐、现场答辩、座谈等多种形式评选活动。
3.奖学金需学生本人亲自申请,并认真填写申请表,内容确保真实有效,表格打印后签名手写。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并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盖系公章)一份。
4.各系评选后,请按要求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19年光芒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盖系公章)。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9月30日下午4:00前将纸质档交至怀德楼二楼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奖助贷窗口,电子档发送至:huaidezizhu@163.com。
5.咨询电话:0523-85120037。
附件1: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光芒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19年光芒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资助中心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