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辅导员工作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建设,研究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特点、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与展示学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经省教育厅同意,现面向全省高校开展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高校专职辅导员
二、选题范围
围绕贯彻落实学生工作精细化的要求,针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与职业指导、困难生资助、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网络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学生管理与服务育人等方面的成功个案。
三、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要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案例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
2.案例要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对其他辅导员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班级、姓名等信息,可用化名,但应标注明“化名”字样。
4.每篇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主要结构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定性分析、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经验与启示、专家点评、作者简介七个部分,案例结构与格式要求见附件1及附件2。
5.专家点评部分由学校负责落实。专家应为高级职称或副处以上(含)、熟悉辅导员工作的学者、教师或者领导干部。
四、征集方式
1.本科高校推荐1-2篇,其他高校推荐1篇。
2.请各系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工作案例发送至邮箱3220669908@qq.com。
3.各系所报送案例的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辅导员工作案例”。
4.学院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评审。
5.省教育厅、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辅导员工作案例进行遴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老师,联系电话:0523-85120032
附件1:辅导员工作案例样本.doc
附件2:辅导员工作参考案例.doc
学生发展部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