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扬帆海陵”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系部

泰州市海陵区出台了《鼓励驻泰高校毕业生“扬帆海陵”六条》,为驻泰高校学子送上政策“大礼包”:一是实施定向招考“532”计划。二是向驻泰高校毕业生留泰发放“购房券”和租房补贴。三是设立“扬帆海陵”奖学金。按照共青团海陵区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在泰高校2024届毕业生中发布“扬帆海陵”奖学金申报通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届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大四在校本科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智育成绩年级排名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本年度贫困生认定),生活俭朴。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受处分、学业预警、不诚信虚报等情况原则上不予资助,有特殊情况须出具证明。

3.申请者有留泰意向,大学期间有在泰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的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报程序

各系部选拔人员,并进行公示,11月8日前上报奖学金获得人员至院资助中心院资助中心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学,学研究并确定名单。

附件1:“扬帆海陵”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2023年扬帆海陵奖学金汇总表.xlsx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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