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8号)精神,现就我院2023 年“奋进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奋进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额度:3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奋进奖学金;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评定时前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或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
6.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
三、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1)评选。
2.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填写“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3.对拟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报送时间
请各系部于6月21日下午3:00前将学生申请和汇总表(附件2、3)提交资助中心审核。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2385120037。
附件1: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