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2-06-21

各系部: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多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通过调整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压力,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将贷款免息本金延期偿还征信信息报送三项新政策通知如下:

一、贷款免息

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贷款免息政策无需贷款学生申请,由承办银行按照要求直接办理

二、本金延期偿还

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本金延期偿需要贷款学生自主申请,承办银行在申请渠道开通后将公告通知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办理

三、征信信息报送

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原因,如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规定提交个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承办银行认定后,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将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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