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8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省教育厅、团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籍学生。本次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4人,省级“先进班集体”2个。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等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班集体”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推荐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系部研究确定名单后上报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各系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院级先进集体中产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各系至少各推荐一名学生;先进班级的推荐,各系部对照标准酌情上报,但至多报一个。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四、推荐材料上报及评选时间

各系部于426日下午3: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纸质材料各一份)和汇总材料交至院资助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huaidezizhu@163.com

附件: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汇总表-模板.xls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资助中心

2022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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