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扬帆海陵”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各系部:

泰州市海陵区上半年出台了《鼓励驻泰高校毕业生“扬帆海陵”六条》,为驻泰高校学子送上政策“大礼包”:一是实施定向招考“532”计划。二是向驻泰高校毕业生留泰发放“购房券”和租房补贴。三是设立“扬帆海陵”奖学金。按照共青团海陵区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在泰高校2022届毕业生中发布“扬帆海陵”奖学金申报通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届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大四在校本科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智育成绩年级排名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本年度贫困生认定),生活俭朴。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受处分、学业预警、高消费、不诚信虚报等情况原则上不予资助,有特殊情况须出具证明。

3.申请者有留泰意向,大学期间有在泰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的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报程序

各系部选拔人员,并进行公示,115日前上报奖学金获得人员至院资助中心,院资助中心对各系部上报材报料进行审核,上报学院,学院研究并确定名单。

附件1“扬帆海陵”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扬帆海陵奖学金汇总表.xlsx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发展部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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