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6-17

临近毕业,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申请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且就业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资格申请时间

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需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且本人签字确认。

学费补偿政策解读.docx

学生发展部

2021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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