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7

系、各班级

为做好我2019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评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可由各系部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2300、3300、4300元三档,按10个月分月发放,资助人数和发放金额原则上应与学校下达的指标相一致。

三、评审依据

系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常大怀〔201880号)文件要求,结合系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国家助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学院有关文件,结合系部自身情况进行评审。

四、申报程序及填报要求

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各系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申报和打印。系统需填报内容比纸质申请表信息更为详实,可模板导入和依次录入,请系部负责老师先熟悉系统,了解统计信息内容,科学合理安排申请学生填报。

系统网址: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所在系部。各系部按照学院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录入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并填写“院系意见”,再在系统中上报学院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要求

1、各系部要通过网络、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各系部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困中选困”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奖助对象的评审工作。

3、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4、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5、各系部要结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发挥获奖学生的先进性和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受助学生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自信、自强、自立,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6、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务必按照填写要求(另附)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规范完成各项数据和材料的报送。

六、上报时间、方式及材料清单

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

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各项内容务必按附件要求统一填写

报送材料清单: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学校审核后由学院系统打印,手写签字、盖章),按汇总表顺序排好;

2、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一份(盖章)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2:国家助学金系统填报要求.pdf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资助中心

2019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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